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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答复摘编
发布日期:2018-07-31浏览次数:字号:[ ]

一、科技界、包荣升等3人提出 “关于加强人才引进、使用和安置的建议”(2件并案,第111号提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绿卡制度,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发挥科技人才俱乐部作用,增强外来引进人才的认同感,引入人才考核与激励措施。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人才办,协办单位:县委统战部、县财政局、团县委、县科技局)

(一)做好人才引进尤其是象山籍毕业生的回归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在外象山籍人才联系联络推动象商象智回归的实施意见》,开展象山籍优秀毕业生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和党政储备人才招聘,先后与33985211高校毕业生签定意向协议,并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家雁归巢大学生走进企业”活动,安排就业实习岗位500余个。下步,将继续组织象山籍在校大学生开展“上市公司在找你”等走进企业系列活动,依托象商总会,在京沪深等重点城市设立联络分中心,通过在外人才联谊会、同乡会等活动加强与毕业3-5年的象山籍毕业生联系,增强回流吸引力。

(二)做好人才绿卡制度完善工作。我县共有A卡人才33人、B卡人才440人,涵盖教育、卫生、金融、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多个行业领域,每年发放人才安家补助80余万元,落实毕业生首套房购房补贴1500余万元,安排人才疗休养、健康体检等服务100余人次,累计解决59名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下步,将制定出台《象山县“人才绿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把绿卡人才对象扩大至大学本科生、中级职称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探索以年薪作为绿卡人才评价标准。丰富充实绿卡功能,除继续解决人才疗休养、健康体检、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外,拓宽服务事项,使执卡人才享受县内景点免费旅游、就医绿色通道、人才联盟服务等待遇。

(三)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坚持租售并重,尽力保障人才住房需求。2016年推出人才公租房100套,惠及人才87人次。根据《关于做好欢乐家园人才公共租赁房申请工作的通知》(象政发〔201622号),在企业工作的毕业未超过五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等7大类人才可随时申请。根据《象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象政发〔2015205号),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文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技能证书,且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3年以上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已有287套公共租赁住房交付使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随时申请。目前,丹桂花园二期已启动建设,面积以小套型为主,预计于2020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我们计划将部分房源作为人才公寓进行定向销售,具体销售办法另行制定。同时,着手新政调研,探索人才购房货币化补助的改革举措,待条件成熟后出台实施。

(四)做好科技人才俱乐部联谊人才工作。科技人才俱乐部自组建以来,已拥有会员411名,每年组织春节联谊、中秋趣味运动会等大型活动3场,定期组织联谊走访、文娱交流、慰问帮困等活动20场次,参与活动的人才达到2500余人次,促成12对未婚青年联姻。去年,科技人才俱乐部活动工作费用新增了10万元,举办活动8场。下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做好人才联系联谊工作。

(五)做好增强外来引进人才认同感工作。计划在《象山县“人才绿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新增医疗保健服务,执卡人才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台胞医院就诊,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新增健康休闲服务,持卡人才可免费到松兰山、影视城、渔港古城、半边山等景点旅游;新增人才关怀服务,持卡人才可在县内特约酒店、健身场所、文化娱乐等人才服务联盟企业享受约定的折扣优惠,以此进一步增强人才的认同感。

(六)做好人才典型正面激励工作。提高人才政治地位,近年来有1名人才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68名企业人才被选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1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常委。2016年全县人才与科技工作会议,表彰了13名杰出技能人才、13名创业新秀、14名经营管理优秀人才,并在《今日象山》等报刊媒体广泛宣传。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委统战部、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农林局等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海归人才、大学生人才、企业家人才和乡土人才典型事迹宣传。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形式,通过先进人才典型引领,举办人才见面会、恳谈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才创业创新氛围。

(七)做好住房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工作。计划在《象山县“人才绿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在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2000/月、1000/月的基础上,对新引进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实施住房补贴,额度为300/月,期限三年。

提案中提及的人才公租房申请提供学位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和缩短社保卡办理所需时长等2条建议,相关事项经办单位县人社局在办理过程中已按此操作。

下步县人才重点工作:(一)靶向引育高层次人才。围绕海洋生物优势产业,实施“半岛英才海纳计划”,出台海洋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专项引育政策,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育。打造海创园升级版,筹划建设海洋生物产业园,创建海洋生物小镇。

(二)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开展“半岛英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培育经营管理人才,重视教育、卫生、旅游和乡村振兴等专项人才的引育,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引育高校毕业生。

(三)强化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积极对接宁波航天智慧科技城,加快推进中国机械研究总院宁波工业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象山针织研究院建设,提升宁波工程学院象山研究院发展水平。依托县商会大厦建设人才创业创新大厦,建设创客咖啡、创客沙龙、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二次创业”。

(四)健全人才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强化人才金融帮扶,出台人才贷款专项扶持办法,建立“人才银行”总额2亿元的基金风险池。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绿卡功能,提升人才平台服务功能。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人才政策汇编,扩大人才享受覆盖面。

 

二、吕伟宏等2 “关于加快科技金融结合,助推智能制造的建议”(第15号提案)加快科技金融结合,创新金融产品,推进投贷联动,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象山智能制造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科技局,协办单位:县经信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

(一)完善科技金融体制。一是深化科技信贷工作。年内将提出“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方案”,并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设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资金,用于出险代偿,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专利质押贷款提供保险费补助;考虑县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科技信贷政策的延续性,推出县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小升规,其后二年继续给予科技信贷支持,科技贷款保证保险费按年1.5%补助,上浮利息全额贴补;待条件成熟时,考虑开展科技研发保险试点,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保障。二是大力引进创投、风投基金。出台更强有力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打造产业金融高地,汇聚更多的风险资本、产业资本,为科研成果在象山的落地和转化、科创企业在本地的成长提供更滋润的土壤。三是尝试建立股权交易分支机构。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一是引导各金融机构全面对接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重点项目,探索新模式加速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二是加快推动投贷联动工作,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与投资机构进行合作,探索投贷联动业务新途径。比如,天使投资开始实行阶段,部分驻象银行也在积极跟进项目,并且已表达对当时拟投资的几个项目有兴趣,所以促成辖内银行在天使投资后开展信贷或将实现。三是强化专业机构招引功能,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和科技产业扶持基金作用,通过以投带招的方式,带动人才、科技项目来象创业。

(三)进一步加强智能制造工作。一是做好国家、市、县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引导企业申报各类智能制造项目。二是大力推动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对其中卓有成效的项目进行示范推广,引导更多的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三是深入推进智能化改造工作,继续对有意愿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诊断;引导智能化工程服务公司对能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进行初步解决方案设计;鼓励企业根据智能化改造初步解决方案实施智能化改造。

 

三、周华琴、洪佩平、曹欢“关于加强旅游商品开发,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建议”(3件并案,第41号提案)形成共识,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明确我县旅游商品产业定位和市场定位,找准方向,提高旅游商品开发水平;产销互动,形成一体化的产业链,助推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商务局,协办单位:县旅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林局、县供销联社、县文广新局)

(一)加快建设“嗨象山半岛味道”象山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县电子商务园区沿街空间资源与供销象山馆运营团队,将象山馆展示厅、象山半岛味道商品、“嗨象山”文创商品、非遗项目等商品实施整合,打造独具象山特色、品质优良的“嗨象山半岛味道”象山农特产品展销中心。展销中心运营管理供销象山馆团队来负责,进驻以通过县农林、县旅委、县文广新局等对应认定授权的产品,联动县邮政运营“半岛味道”微商城与县残联电商创业团队在线上开展多渠道营销。县旅委负责展销中心在象山旅游宣传与线路设计引导,推动展销中心真正实现展示与销售、线上与线下于一体的旅游商品购物功能。当前,正在开展实施方案与装修设计的前期工作,并落实装修资金,尽快启动装修事宜,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开业。

(二)多渠道建设旅游商品展销网络体系。一是拓展重点景区展销点,拟在石浦海峡广场和象山影视城分别开设展销点,树立象山品牌形象,同时满足游客购买地道、优质的象山特色产品。二是铺设“嗨象山半岛味道”营销点,在全县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星级酒店、高端民宿等大厅,利用品牌宣传册、展示柜等多种形式展示,进一步做响象山优质农产品品牌。三是适时拓展县外展示体验中心,以上海、杭州、苏州等长三角重点城市为目标市场,逐步设立展销点与集成仓,扩展影响,降低物流成本。四是加大线上推广力度,依托淘宝象山馆、“象山半岛味道”公益性微商城以及象山伴旅等平台多渠道销售象山特色的旅游商品,扩大线上商品影响力。五是2018年计划建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集展览、展演、展销、传习、培训等功能于一体,届时,非遗类所有文创产品将会在非遗馆内展陈展销。

(三)积极做好旅游商品开发。借助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产业联盟,对入驻品牌店的优质农产品将陆续更替产品包装,通过“政府+企业”的母子品牌设计模式,统一风格,将产品包装设计倾向象山伴手礼的设计,助推农产品转化为旅游地商品。依托象山丰富的特色点心资源,计划开展“象山米馒头、象山萝卜团”等象山特色点心制作系列大赛,评选出象山“名点”及各类点心制作名店,推进象山点心规模化、工业化生产,包装设计美观而特色,打造适合大众的旅游伴手礼。鼓励参与“嗨象山”品牌衍生产品开发,联合企业与专业团队,利用传统文化元素推出更多符合现代人审美的,生活化的,实用性更强的产品,如推动企业做好“这象游礼”地方特色伴手礼,丰富象山旅游文创伴手礼的类目。同时,对相关旅游产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四)发挥部门政策扶持旅游商品发展。今年三月,县政府出台了《象山县新一轮旅游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对旅游品牌宣传品、文创伴手礼开发提供政策扶持。对企业和个人开发“嗨象山”品牌宣传品、文创伴手礼等,经评选,列为“年度十大‘嗨象山’文创作品奖”的,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对入选我县旅游宣传品、伴手礼名录的,且获市旅游局宣传品奖项的,给予酌情配套奖励。区域内设置功能齐全并经认定的旅游购物商场或旅游购物点,自营业起满一年的补助3—5万元。同时,县农林部门对农产品推销也配备相关的政策。

(五)建立良好的旅游商品协调管理机制。旅游商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三大环节,涉及许多行业与部门。要改变设计、生产与销售等环节衔接不紧的问题,需要建立起良好的行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考虑成立由旅委牵头,农林局、商务局、供销社、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旅游商品协调管理机构,负责审定旅游商品发展规划,制订旅游商品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对旅游商品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与监督,形成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协调管理机制,扎扎实实促进旅游商品的发展。

 

四、郑明土等委员和晓塘乡联委会“关于保障象山红美人柑桔产业稳定发展的建议(2件并案,第29号提案)建设优质、健康种苗供应基地,并给予连续适当补助。树立几个象山红美人柑桔标杆品牌,打造若干个高标准精品示范橘园。尽快注册象山红美人商标。突出象山柑橘红美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建立象山红美人灾害预警系统,保障安全生产。开展象山红美人柑桔新技术研发工作。全面展开柑桔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农林局,协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商务局)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关注红美人柑橘产业的发展,多次调研、批示,尤其是县委书记叶剑鸣于今年14日专项调研红美人柑橘产业,对我县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为积极应对当前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已在积极行动,将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列入我县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出台了《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8〕35号),明确了今后三年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了县委宣传部、县农林局、县供销联社、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10名同志组建了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工作专班,专项负责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指导与品牌宣传策划。下步,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规划引领,根据《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象山红美人柑橘产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加快出台红美人柑橘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和品牌建设扶持办法,2018-2020年整合资金3000万元左右,重点用于支持红美人柑橘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

二是完善联盟机制。为充分发挥象山柑橘产业联盟作用,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建立适当宽松的入盟门槛,并严格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公用品牌管理和授权办法,推行“产业联盟+企业(橘农)”“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品牌管理模式,实现对授权使用的公用品牌包装箱统一设计、统一授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红美人柑橘品牌市场运作。

三是培育企业品牌。加大柑橘龙头企业与知名品牌扶持力度,引领全县柑橘(红美人)产业发展,推动大旸公司与天下星农、百果园等国内知名策划销售平台合作,积极探索田园牧歌公司与新农堂的农教科普合作模式,建立红美人柑橘分级选果服务中心和低温保鲜库,引进国内最先进的智能无损选果成套机械设备,为我县红美人柑橘种植经营户提供分级选果和销售服务。大力开拓柑橘销售市场,重点培育大、甬红、橘博园等一批知名企业品牌,探索“企业+合作+农场(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广大橘农抱团闯市场、打品牌。

四是打造样板基地。制订出台精致农业示范园政策,推行“一园一策”制度,重点扶持经营主体打造高标准的柑橘样板示范基地,鼓励企业或农户争创“最美橘园”、“最美橘农”;今年计划建成象山柑橘博览园和青果柑橘精品园;推进大塘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与定塘省级柑橘农业特色强镇、晓塘柑橘小镇建设;加快推广红美人柑橘标准化设施栽培技术,在市级标准的基础上,继续争创全国首个省级红美人柑橘地方标准。

五是加强品牌宣传。加快完成红美人柑橘品种认定和商标注册,通过组织推介宣传活动、发展品牌门店、打造橘旅融合基地等多种途径加强品牌宣传,重点谋划推介会、柑橘文化节、新闻发布会等专项宣传活动,与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全方位的品牌宣传推广;实施“农业品牌+互联网”“农旅结合等行动,大力发展红美人柑橘电子商务,通过象山“半岛味道”微商城、淘宝象山馆等平台进行线上推广销售,今年将在县电子商务创业园建设象山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进一步扩大象山红美人柑橘品牌知名度。

六是规范种苗产业。加强柑橘种质资源开发与保护,在大徐、定塘两地建立高标准柑橘脱毒采穗圃2个、面积12000平方米,全部采用标准连栋大棚和防虫网覆盖,扩繁母株为中柑所脱毒的红美人柑橘无病毒苗木,预计实现全年可繁育脱毒苗60万株以上,鼓励广大橘农推广健康橘苗,确保我县红美人柑橘产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大对柑橘种苗市场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未经检疫的外地橘苗进行查扣并销毁,确保橘苗市场健康有序供应。

七是强化技术创新。加快成立象山柑橘研究所,积极争创柑橘院士工作站,加大对红美人柑橘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进红美人柑橘县级科技专项和中央财政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继续开展卡里佐等12个砧木品种嫁接红美人柑橘树势及品质研究,重点支持开展红美人柑橘加温促成栽培、红美人柑橘浅加温栽培、红美人柑橘设施越冬栽培等课题研究,计划将红美人柑橘提早到6月、9月,或推迟到第二年2月成熟,使供应周期长达9个月,实现开渔节、国庆节、春节等都有红美人柑橘鲜果供应,这些技术将弥补国内同行业的空白。

八是注重安全监管。加大红美人柑橘基地“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作用,为广大橘农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同时加强对产地红美人柑橘的检测频率,加快培育质量安全放心主体,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构建象山红美人柑橘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和监测体系;实行柑橘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制订出台《红美人柑橘产品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整顿果品市场,积极构建企业经营诚信体系,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橘农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是提升保障服务。进一步扩大柑橘农业政策性保险,在2016年、2017年柑橘气象指数保险业务试点的基础上, 2018年全县范围内推广柑橘气象指数保险业务,基本实现全县红美人柑橘种植户保险全覆盖,同时开展红美人柑橘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加快构建红美人柑橘灾害预警系统,继续实施农气会商制度,加强对灾害性天气重大病虫害发生的研判,及时发布信息;成立专家技术团队,为广大橘农提供抗灾生产操作技术指导及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红美人柑橘产业的防灾减灾水平。

 

五、教育界“关于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扩容提质的建议” (第116提案):科学规划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化,重新考量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适当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逐渐自然消化办学条件较差的三级及以下园。增加幼儿教师编制,在当前总编制数压力大的情况下,可借鉴编制备案制管理。提高非编教师待遇,提高非编教师考证的积极性。健全教师培训培养制度。确保非编教师与在编教师在岗培训无差别化。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协办单位: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管理中心)

虽然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面貌得到较大改变,但由于其底子薄、范围广、数量大,仍存在很多问题,且随着“二孩政策”的出台,老百姓对学前教育关注度的升温,学前教育发展道路仍是任重而道远。我县将继续找准短板,精准发力,努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稳步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发挥镇乡政府主体作用,加大投入,切实缓解乡镇中心幼儿园财力匮乏问题,不断提升各级幼儿园办园品质。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进一步提高对学前教育的扩容提质标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进一步拓展优质资源。一是做好规划布局。根据《象山县中心城区危旧住宅改造规划方案》,丹西街道西谷湖建设路以北、外国语学校等区块已列入2019-2020年改造计划,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将依据《象山县老城区更新改造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另随着新一轮县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二胎政策后幼儿园需求的放大,将联合县规划管理中心加快修编我县幼儿园布点规划。二是关注普惠性教育资源的扩充。指导新南、金星、墙头中心幼儿园启动新建工程,推进山水人家、绿城蘭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装修工程,努力提升优质园的招生率。三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引导三级以上民办园积极申报普惠性民办园,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比例。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确保全县公办幼儿园园所数占总园所数的30%以上,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进一步关注队伍建设。一是增加教师供给。根据县编委办意见,201712月县编委办已核定了全县各幼儿园的编制数,因教育局下属单位事业编制数(包括中小学和幼儿园)为4094名,实有事业人员4817人,已超编723人,因此很难进一步对幼儿园进行倾斜。因此,今后我县将一方面通过内部挖潜、减少管理岗位等方式,增加教师岗位;另一方面鼓励在岗教师积极考取教师资格证、参加高学历进修和职称评定等,提高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和教师资格证的持有率,逐步缓解合格教师紧缺的问题。二是健全幼儿园教师基本待遇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逐年增加对农村非在编教师的补助力度。目前,县财政局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编外用工的公积金的缴存政策,并将于近期推出实施意见。我县也将通过完善非编教师考取双证奖励措施、指导各园建立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评定相关联的工资制度等方式,努力使教师的人均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区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或达到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标准70%以上。三是加强多元化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实施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化、专业化、多元化培训,重视市县名园长、骨干园长的梯队培养,更加关注男教师的个性成长,积极组织教师技能大赛、教坛新秀比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内涵提升。一是引导二级以上幼儿园充分挖掘自身及周边有效资源,努力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课程体系,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园务管理,促成更多幼儿园提炼凸显特色品牌,目前西周镇华翔幼儿园、东陈乡中心幼儿园正在积极准备冲刺省一级评定。二是借助外力,引领教师重塑“儿童观”、建构“课程观”,全域化推进课程游戏化改革,目前我县已与华师大专家达成结对意向,进行一对一的深入指导。三是进一步探索“跟踪式集团教研辅导方式”,加大名优教师的针对性指导力度,由“一人负责”向“一人负责团队跟进”的结对指导、合作教研、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转变,促进“城乡合作共同体”的有效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民办园监管。一是进一步创新帮扶模式。继续关注小型幼儿园的发展,完善一级辅导二级中心园辅导三级及以下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让具有一定办园经验的优质园在努力提升自身办园品质的同时,带动片区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教学的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专家督查制、园长例会制、常态走访制、专题巡查制等制度,进一步关注过程督导,提升管理实效。同时完善幼儿园淘汰机制和民办幼儿园年检结果公示制度,引导与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以期逐步取消准办园。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我县将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民办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尤其在民办园收费、安全、业务等方面加强指导,使得幼儿园的管理做到有据、有序、有效,进一步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六、科协界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地名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健全地名管理机构;理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地名委的统筹决策作用,完善地名命名的管理机制,加强地名专家委员会建设;加强地名工作的规划管理,规划部门与地名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规划对接制度,建立储备地名数据库;重视地名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民政局,协办单位:县规划管理中心、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一)健全地名管理机构。随着我县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区范围逐步扩展,新地名不断增加,推进我县地名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县编委办将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内设机构一般“撤一设一”的要求,在正式实施改革时,考虑恢复县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目前,县民政局在内部安排2名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正式在编人员到社会事务科专门从事区划地名工作,增强区划地名工作的管理力量。

(二)进一步理顺地名工作机制。1.加强协调决策功能。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自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地名管理工作。今年8月底前调整县地名管理委员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及其办公室,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2.完善地名命名管理。今年年底前建立地名预命名备案制度,加强与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建立联动机制,提前介入,切实解决先建后命名、边建边命名、谁建谁命名和“大、洋、古、怪”等命名乱象。进一步规范地名申报程序,在项目申报时,做到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与地名审批同步进行。提案中提到的“大红鹰小区”命名问题,经与住建、国土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对接,由于命名不规范没有审批,但不会造成小区住户的生活不方便,房屋买卖过户、银行融资等都不受影响。3.大地名命名公开力度。组建地名专家组,建立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命名机制,尤其在涉及行政区划调整更名等重大命名时,在依靠地名专家的同时,引导群众参与,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公开征集、公众投票、社会公示作为决策程序,并贯穿地名管理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4.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加大投入,加强对全县八千余条地名、十五万块门牌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维护老旧门牌,安装新建道路路名牌,方便百姓出行。5.加强地名执法监管。对“大、洋、古、怪”等地名不规范现象,对先建后命名、边建边命名、谁建谁命名和未批先宣传,宣传内容与地名命名不一致等行为进行执法打击,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联系,实施联合执法,确保我县地名命名科学规范。对于提案中反映的“象山府”、“象山港文化广场”命名问题,“象山府”小区备案登记名为“府邸庄园”,但该楼盘以“象山府 府邸庄园”的名义对外宣传的情形时有发生,下一步将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命名与宣传的一致性。“象山港文化广场”的实际名称为“象山港文仕广场”,符合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已经依法依规审批。

(三)加强地名规划与数据库建立。一是编制地名总体规划。在县域发展总体规划统领下,以现有《象山县地名总体规划(2008—2020年)》为基础,2019年启动编制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象山县地名管理发展总体规划(2020—2040年)》。二是建立储备地名数据库。2018年邀请地名专家组成员依照象山的历史人文文化、历史传统文化、海洋文化、渔文化、军事文化、民俗文化和地理特征、地域特色采集词组,组成一批新的储备地名。三是优化地名服务平台。将我县的行政区划地名、行政村、自然村名称及门牌号码,城区街道巷弄名称、大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及门牌号码,陆上地理实体名称(山、山峰、河、溪流、水库),海域地理实体名称(海、洋、水道、岬角、滩涂、港口、岛、礁),旅游景区景点名称,交通道路名称,行政区划图、城区图、开发园区图等大量信息录入民政服务平台,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四)保护传承地名历史文化。1.启动地名典、志的编撰工作。今年着手组建象山县地名志编撰领导机构和编写机构,启动并用三年时间完成《象山县地名志》和《象山县古今地名典故》等地名典、志的编撰工作。2.妥善保护好老城区的诸多历史地名。历史地名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称之为“活化石”。下一步,将采取编写地名文化保护名录、挂牌、立碑等多种形式来保护历史地名。近几年,我们在地名命名、更名时大多给予保留,没延用的储存在数据库里,以备后用。今后在老城区重建时,会同开发建设主管部门,视情考虑复活“青草巷”、“北山路”等原址街巷路名。3.实施村落民居地名的保护。尽量将象山现存村落名称保留下来,特别对有悠久历史的村落地名进行保护,不作更改。新建村落或住宅小区也要尊重历史、照顾习惯,合理进行命名。

(五)关于丹东、丹西更名为塔山、丹城街道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论证。提案要求在合适时候或在撤县设区时复活“丹城”,将丹东、丹西街道更名为塔山、丹城街道。该提议为保护历史地名文化作了深远的思考,很有建设性,也提供了新的思路,但中心城区街道更名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们将根据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作进一步论证探讨。

 

七、张西平等委员提出“关于加快我县中心城区公厕建设的建议”(第80号提案):加大投入,增加公厕数量。合理布局,打造精品。技术创新,运行智能生态化公厕。精化管理,提升公厕管理品质。

县政府办发文答复(主办单位:县住建局,协办单位:县规划管理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目前我县已建公厕135座,其中由环卫管理64座,各单位管理71座;其中AAA级公厕22座,AA级公厕22座、A级公厕32座、无级公厕59座。因旧城区空间限制和旧有的粗放式管理模式,我县中心城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持续优化,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县政府于20114月正式批复了《象山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5)》,该规划按标准要求对中心城区的公厕进行了布局,在后期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包括房产、公建、公园、停车场等)规划设计条件中,均严格落实了该专项规划要求的公厕布点和规模。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卫生文明城市创建,“迎接亚运、城市双修”五年行动计划的推进,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厕数量按建成区面积每平方公里35座为标准,我县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最低达标数量为90座,目前数量上现已达标;布局以主次干道每500800米一座,支路每8001000米一座,部分路段尚未达标。我县新一轮县域总规正在编制,计划在今年11月完成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在详细调研现状公厕的基础上,按规范要求和市民实际需要,优化城区公厕布局和标准,并落实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二)加大投入,积极创新精品方案。严格按照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年度建设项目制定年度公厕建设计划,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中,结合“迎接亚运、城市双修”五年行动计划,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研究智能生态化厕所的建设和APP智能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符合象山实际的新型公厕。结合我县实际,对不符合规范要求、设施老旧和用厕需求量不足的公厕进行提标改造,计划2019年底前提标改造54座公厕,投资约190余万,正报送发改立项后,由县城投集团实施。结合项目建设,2018年至2020年共计划新建40座三星级公厕,总投资约2700万元,2018年计划结合海山公园、巨鹰路与滨海大道东北角绿地景观工程、汽车东站、塔山公交首末站、教育园区公交首末站、城西公交场站、殷夫公园二期、邻里中心等工程项目新建9座三星级公厕;2019年计划新建13座,2020年计划新建18座,均结合公园、场站、运动中心、停车场、商业综合体等项目配建共31座三星级公厕。

(三)增配力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成立“公厕提质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针对菜场、广场、商场、学校等周边已建公厕,分解管理单位责任,增配管理力量,实行两班制管理;提高保洁质量,明确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管理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公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公园绿地等的新建公厕,严格按照规范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建设监管和竣工验收,从根本上规范公厕标准便于后期管理。目前正进行《象山县公厕管理规范》初稿编制工作,预计今年可正式发布,该规范将具体明确保洁质量与设施维护标准(详见附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目前64座环卫管理公厕以3.5万元//年的价格外包一班制管理服务,计划2019年提高服务标准,将以7万元//年的价格采购外包二班制管理服务,提高公厕养管水平。

另外,县政府还在考虑采购车载式公厕、组合式公厕等移动厕所,在公园、景区、大型广场等人流量较多区域,节假日期间临时增设,方便游玩的市民。同时,积极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并统一授挂标识。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新型的厕所管理模式,通过广告收益、管理房租赁等方式,降低政府维护公厕成本,实现“以厕养厕”的系统化、市场化长效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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